微量物证鉴定
- 分类:司法鉴定中心
- 发布时间:2020-04-29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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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量物证鉴定专栏
微量物证鉴定是指鉴定机构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,依据物理学、化学和现代仪器分析等方法,通过对有关物质或事件进行定性、定量分析,运用相关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对检材的种类、检材和样本(或标准)的同类性和同一性或损坏原因、因果关系进行鉴定,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。它既可以针对没有使用的产品进行鉴定,也可以针对已经使用后发现损坏的产品进行鉴定。常见的微量物证鉴定有爆炸残留物、射击残留物、纵火物证、泥土、灰尘、粉尘、玻璃或金属残渣等物证的鉴定,还有纤维、纺织品、塑料、橡胶、油脂、涂料等物证的鉴定。
鉴定项目:涂料(油漆)鉴定;纤维鉴定;油脂鉴定;橡胶鉴定;玻璃鉴定;金属鉴定;油墨、墨粉鉴定;塑料鉴定等。
鉴定标准:
□《油漆鉴定规范》SF/Z JD0203001——2010;
□《红外光谱法检验墨粉》SF/Z JD0203003——2018;
□《纤维物证鉴定规范》SF/Z JD0203007——2018;
□《玻璃物证鉴定规范》SF/Z JD0203008——2018;
□《微量物证鉴定通用规范》SF/Z JD0203006——2018;
检测仪器设备:检验检测仪器:体视显微镜;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(FTIR);显微分光光度计;生物显微镜;扫描电子显微镜等
服务流程:
(鉴定时间预约)→鉴定人初审→带齐鉴定材料(如相关的鉴定委托书、简要案情、被鉴定材料的信息等材料)和相关检材进行委托→缴费→检测鉴定→编制鉴定意见书→发放鉴定意见书。
鉴定委托要求:
委托检材应置于专用检材袋保存送检。若取材有疑问请来电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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